按照《关于做好2016—2017年各项评优工作的通知》(学工〔2017〕165号)文件精神,要求各分院严格把关、认真筛选。经分院公示、核查、确无异议后,报学生工作处审批。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经过审查,评选出学院先进班集体3个,标兵宿舍146间,优秀班长8人,三好学生473人,优秀学生干部307人,先进个人715人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2月11日-12月13日。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到学院学工处(行政楼103)反映情况,联系人:李老师,联系电话:85786107。
金冠手机app学生工作处
2017年12月11日